*錯誤更正:


到阮蛇的網誌裡留言的那個人

留第一篇的暱稱是"..."

唸出來叫做"點點點"


第二篇和第三篇才是"QAZ"

不管是誰先留

總之兩個都是混帳!

這是無庸置疑的

也無須更正



就這樣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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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lephant111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